人口急速老化,生育率迭創新低,為鼓勵生育,
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研擬提高有子女夫婦的儲
蓄投資特別扣除額,從現行所得稅法第17條第
1項第2款第3目第3小目的二十七萬元,提高
至四十點五萬元,並增列新生兒免稅額,家庭中
若有新生兒出生,出生當年度可享十一點一萬元
免稅額度,經由稅賦獎勵,刺激民眾生育。

經建會昨(五)日舉辦「人口老化問題及因應對
策研討會」,邀請勞委會、內政部、教育部、衛
生署及學者專家研商如何因應人口結構變化帶來
的少子化危機。初步決議,檢討所得稅制度,免
稅及扣除額朝以下方向修訂;第一,降低對婚姻
懲罰的稅制,已婚夫婦減稅額要高過單身者;第
二,獎勵生育的稅制,有子女的夫婦減稅額要高
於無子女夫婦。

內政部指出,十五歲至三十九歲皆是婦女適宜生
育年齡,但因年輕一代晚婚,使得初婚新娘年齡
延後,民國七十年時,平均初婚年齡為二十四歲
,九十二年時初婚年齡延後至二十七點二歲;加
上育齡婦女未婚比率提高,均可預期婦女有效生
育期間將更為縮短,少子化趨勢將更加嚴重。因
此,經建會擬透過降低未婚者減稅額,補貼已婚
且生育子女夫婦減稅額,在兼顧稅收平衡前提下
,減輕家庭育兒負擔。

據經建會規劃,為鼓勵民眾結婚、生育,儲蓄投
資特別扣除額將以身分區別,單身者扣除額減半
為十三點五萬元;已婚但尚未生育子女的夫婦扣
除額仍維持二十七萬元;已婚且有子女的夫婦減
稅額提高至四十點五萬元。此外,將增列新生兒
免稅額,比照七十歲以上直系尊親屬免稅額為十
一點一萬元,當新生兒出生時,母親可享新生兒
免稅額,但這項優惠僅有一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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